消费者须知用户服务协议

2025-03-24 10:37:48 作者: 满洲里跨境商城



8.6、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说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满洲里跨境商城不对其网站和客户端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或服务做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


8.7、您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如果满洲里跨境商城因为违反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导致满洲里跨境商城不得不向您进行赔偿的,赔偿的最高金额仅以您使用满洲里跨境商城的服务时所支付的对价金额为限九、知识产权


9.1、满洲里跨境商城的一切图片、文字或照片,都属于满洲里跨境商城或关联企业,或授权满洲里跨境商城使用的公司、团体的知识产权(包含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都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下。除非经满洲里跨境商城特别标示或正式书面授权,否则您将无权作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改编、翻译、汇编、展览、发行、发表、信息网络传播等盈利或非盈利用途。


9.2、满洲里跨境商城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满洲里跨境商城所有。用户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9.3、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满洲里跨境商城提供的服务时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您通过满洲里跨境商城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您的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您主动将上述内容的非专属、转让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财产性权利,如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独家且不可撤销地授权给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可基于该等授权使用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自主进行任何必要的转授权。该等授权、转授权的使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当前或其他任何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移动终端设备等,且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或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所授权许可的第三方可通过对上述授权内容进行修改、复制、改编、翻译、汇编或制作,形成衍生产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尊重相关原始授权内容的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该等衍生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归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或满洲里跨境商城所授权许可的第三方所有。



您确认并同意授权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针对有关您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含衍生作品)的侵权行为进行独立自主的维权并获得全部赔偿。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独立决策并予以实施。



您同意,因您通过满洲里跨境商城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满洲里跨境商城及其关联公司,或满洲里跨境商城授权的其他服务提供方因第三方知识产权维权而产生损失,您将等额赔偿。


9.4、用户在使用满洲里跨境商城服务过程中不得非法使用或处分满洲里跨境商城或他人的知识产权权利。用户不得将已发表于满洲里跨境商城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网站(及媒体)使用。


十、客户服务


满洲里跨境商城建立专业的客服团队,并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从技术、人员和制度上保障用户提问及投诉渠道的畅通,为用户提供及时的疑难解答与投诉反馈。


十一、 通知


11.1、有效联系方式


用户在注册,并接受满洲里跨境商城服务时,应该向满洲里跨境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满洲里跨境商城的站内信、系统消息,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满洲里跨境商城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


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满洲里跨境商城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1.2、通知的送达


满洲里跨境商城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满洲里跨境商城内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